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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网游竞技 >怪猎:猎人的笔记 > 第七十二章 刺身不适合我们

第七十二章 刺身不适合我们(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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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估摸着,肯定不是这么粗犷的东西......

“大块的才好吃!”泰德大手一挥,为自己可怕的刀工做了解释。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泰德率先抓起一大块有着大理石般美丽脂肪纹理的肥美鱼腹,往自己那足以塞进一整颗苹果的大嘴中一丢,然后用力咀嚼起来。

皱着眉头大嚼了一阵,最后仰起脖子努力咽下去,泰德滴咕着道:“滑熘熘黏湖湖的,没啥味道,感觉没做熟了的好吃。”

戈登翻了个白眼,道:“谁会像你那样吃刺身?你那只是单纯地在生吃鱼肉而已,刺身要这样吃!”

戈登嘴角抽了抽。

回头看了看大王鲔鱼脑壳上那几个巨大的拳印,他心中有槽却吐不出,只好试探性问道:“那咱?”

“现在就吃了它!大王鲔鱼刺身!”泰德回答得干脆利落,“是这么叫的吧?那种来自西大陆的新鲜吃法?”

“好嘞!”戈登顿时不纠结了。

兴冲冲地跑到自己带来的那一大堆浆果,野菜中翻找了阵,最终找到了一种茎部具有辣味的野菜,气味有点像山葵,虽然不正宗却应该也能凑合着用。

说着,他便照着道听途说来的“生鱼切片,放点山葵泥,蘸酱油吃”,把拳头大小的鱼块分切成了巴掌般厚实的鱼片,或者说鱼排,小心翼翼地撒上切成粒的生野菜茎,再放上一小撮细盐,这才填进嘴里。

瞪着大眼,观察着戈登“讲究无比”吃法的泰德发出一声长长的惊叹:“噢~!原来刺身是这样吃的,本大爷学到了!”

嚼嚼嚼嚼......

酱油就不用想了,只好拿盐代替。

泰德则主动接下了剖鱼的活,没有精致锋利的剖鱼刀,剥取用小刀也能凑活,左砍一刀右剁一刀,骨头太硬的地方甚至还想借戈登的爆裂刀使使,结果后者没肯。

血肉乱飞,泰德处理大王鲔鱼的整个过程足以让任何一位专业厨师血压飙升。

最终的成果便是摆在充当餐盘的芭蕉叶上,那一大堆足有拳头大小的鲜红肉块。

“呃,这切的是不是太大块了点?”虽然戈登自己也不是太了解“刺身”这种来自西大陆的异国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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