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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控球中锋(第1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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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他最重要的工作在北卡莱罗纳,今年的ncaa冠军。在那里有两个天才在等待着他的包装和发掘。

可现在,他却被一个老朋友忽悠到了洛杉矶,说在这儿也许能找到几个篮球新人,说不定就是下一个ncaa明星,下一个nba巨星。

事业正处在开拓期的法尔克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更何况他也要卖朋友一个面子。

结果等他从北卡兴冲冲地赶到总决赛举办地洛杉矶的时候,却没想到在大西部论坛球馆附近的街头,只有这么一群完全不上档次的杂鱼。

没错,这就是一群杂鱼。

法尔克,一个聪明、狡猾、唯利是图的犹太人——就和中国人勤劳、勇敢的标签一样。

出生于纽约的他,成长在一个传统的犹太人家庭。

父亲是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猪肉店老板,而他的母亲却是一名jing通六门语言,拥有两个学位的知识女xing。

这位母亲在二战期间担任了美国石油大亨之孙,时任美国副总统的纳尔逊·洛克菲勒的拉丁语翻译员。

法尔克作为这个奇怪家庭的第二个儿子,既没有老大所受到的关注,也没有老幺所受到的宠溺,因此他所能做的,便是做好每一件事以取得父母的认同。

虽然他们的运球看上去变化多端挥洒自如,他们的投篮各个jing准无比,每个人都能跳两尺多高,每个人都看上去jing壮强悍。

但他们还是杂鱼。

作为一个球探,看重的不是一个球员现在场上的表现,而是他们未来的表现,也就是他们的潜力。

这群家伙在场上打得无比卖力,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一旦拿到球,就像抢到了宝贝不肯松手,不顾一切地要将它送到篮筐里。

没有人想去分享球,没有人去认真防守,没有人做好篮板、掩护,没有人表现出哪怕一丁点儿的球星气质。

对于法兰克而言,母亲对这个二儿子影响最深的一句话便是“永远都要瞄准那个第一,而不要安于第二。”

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并不是你去努力奋斗,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比如他所热爱的棒球。

运动需要天赋,而犹太人往往没有运动的天赋,在他四年的高中生涯,和四年在雪城大学的学习中,始终没有入选过任何一个体育运动队。

但在大学中学习金融的他,最终还是和体育结缘,成为了一名经纪公司的球探兼经纪人。

经过不屑的努力和钻营,现在的他在篮球界已经是小有名气,在1976年和1981年,他分别为公司签下了当年的状元秀约翰·卢卡斯和马可·阿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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