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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义不容辞(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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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调阅了一下电子卷宗,被害人叫张风志,当年23岁,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人。

有盗窃前科,还经常打架斗殴,被拘留过多次。是社会闲散人员,当地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对象。

当然自从瘸了之后,也就不到处惹是生非了,也不是重点关注对象了,支了个早餐摊儿,每天卖煎饼。

这种人说实话,瘸了了可能比没瘸好。

腿脚不好,行动不便,生活上可能会有些麻烦,但是起码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走下去。

陆川之所以把这个案子发给孙军的行动一组,倒不是因为这个案子有归属,而是任强那边现在应该还没到现场。

这两天行动一组和行动二组应该都没有什么大事,支队应该还比较闲,正好两个组交替起来,忙一忙总归是好的。

忙活完信息,陆川突然一笑,想起了刚刚的盗窃罪嫌疑人。

一米九几的个头,长这么高这么显眼,还去偷东西还去犯罪,想藏都不好藏。

所以,有特异常人长相的人最好不要去犯罪,比如说脸上有疤,额头有痣,体型特别胖,身高特别高,长的特别漂亮,亦或者特别丑的。

否则的话说,说不上被哪天被人砍死或者犯了什么重罪被关起来。

根据卷宗里的描述,当时打伤张风志的人应该也是和他有过节的闲散人员。

案发的时候,现场没有摄像头,对方带了头套,所以张风志并没有看清楚对方的脸,也就无法确认对方的身份。

好在当时对方动手的时候,打碎张风志膝盖骨的钢筋遗留在了现场,警方当时在上面提取到了几枚指纹。

人家一眼就能有印象,三五天都忘不了,警察一问一个准。

去年的两个案子,都扫完了,陆川把时间调整到三年前。

这一次陆川选中了一个故意伤害案。

以刑侦支队办大案要案的这个角度来讲,陆川选择的这个故意伤害案其实并不大。

人没死,但是落下了残疾,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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