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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判决出炉:现在流行给自己加刑吗?(第1 /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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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莉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律师了。

就比如姜白提供的那份录音。

虽然当时并未经过对方的同意,但由于录音地点是公共场所,所以“来源合法”,并且没有经过剪辑,完全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份证据就百分之百能站住脚。

辩护人完全可以说,被告人的那番话是在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其实并没有敲诈勒索之主观恶意,或者也可以辩解称,被告人是在受到被害人某种引导下才说出口。

总之肯定是可以拿来做文章的。

接下来的庭审过程,几乎变成了沈天赐一个人的主场。

他不断列举证据。

一方面证明韩莉所犯敲诈勒索罪成立。

另一方面则证明曹丹彤教唆犯罪事实存在。

一套组合拳下来,即便是完全不懂法的曹丹彤母女二人,也明显意识到局面对自己很不利。

只可惜韩莉的律师是个刚入行的菜鸟,很显然没有这么深厚的功力。

不过周超群正常发挥的话,至少中规中矩的争取减刑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但偏偏韩莉完全不信任他,非要自己蛮干。

结果就导致了现在这样的局面。

“周律师,别看戏了,你说话啊!赶紧反驳他啊!”

但偏偏她们又无力回天。

在开庭前,韩莉天真的以为,法庭辩论就好像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只要据理力争,把事情解释清楚就好了。

但实际却并非如此。

在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作为被告方,最关键的就是要驳倒公诉人的证据,使其不被合议庭采纳,或者围绕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有经验的律师,往往能从证据里找到一些隐藏极深的漏洞,以此大做文章,降低证据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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