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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一天牢不用做,一分钱不用赔,完了对方还得进去(第2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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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就是触犯了这条罪名,量刑应该是三年以下。”

马二刚咧了咧嘴:“投放……危险……什么来着?”

“投放危险物质罪,哦,也就是投毒罪。”对方解释了一下。

投毒罪,指的是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不过在新世纪初,最高院公布的《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里,把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现在已经没有“投毒罪”这个罪名了。

可要是报警,虽然对方付出的代价会更大,可自己得到的钱也变少了啊。

所以从马二刚的内心来说,他更希望对方能私了。

但他没想到,对方这几个人都特么轴得不行,宁可冒着坐牢的风险也要报警,真是有病!

嘶!难道说,他们有把握不用坐牢?

想到这里,马二刚拿出手机,打给了一个在外地检察院工作的亲戚:“喂,浩浩,工作不忙吧?”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马二刚的描述,对方判断赵福顺应该属于过失犯罪,且情节较轻,量刑是三年以下。

毕竟在检察院工作,虽然还没有做到检察官,但是对刑法规定的罪名,还是挺熟悉的。

“还是我那个羊被毒死的事儿。”

“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说对方肯定不敢报警吗,可现在他们主动要求报警了……”

“我也不知道对方这是啥意思,所以想跟你打问一下,这个事情警察会怎么处理啊?”

“报警了?呵呵,真是愚蠢。”

电话那头的男人笑了笑说道:“二叔,我估计对方是完全不懂法,刑法里边儿有个罪名,叫做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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