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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九十八章 新规则(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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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谕令颁布后,城内散修个个兴高采烈,喜悦非常。他们想不到蛮王大人掌控蛮荒城之后,会颁布这么多有益于散修生计的谕令,这让他们第一次在蛮荒城中感受到家的温暖,三五成群走在城内大街上,口中高呼蛮王万岁之类的话语!

不仅如此,散修的离去还会有很多其他负面影响,短时间之内显示不出来,可是,随着日子长了,必定会阻碍*长久繁荣展!

她的提议得到阿蛮的认可,也得到与会各族领中绝大数人赞同。经此一事,阿蛮倒是看出即将成为自己妻子的柳翠对管理生意方面有着极高天赋,因此,他举贤不避亲,将城内所有产业全部暂时交给柳翠打理,并嘱咐她尽快制定出新的规则,最大化保障散修的权益!

在柳翠日夜『操』劳下,新规则很快就制定出来。先,她以阿蛮的身份颁布谕令,让城内散修全部到猎妖公会入籍登记,便于日后管理。

入籍后的散修只要在蛮荒城生活一年以上,进城费可以免交一半,生活三年以上后,进城费就可以全部免除。这一项谕令颁布后,立刻得到城内众多散修好评如『潮』,纷纷前去猎妖公会登记入籍。

至于第二项谕令,直接跟散修们的利益有关。谕令规定,散修进入十万大山所得都是*资源,故而,他们若是要交易物品必须在猎妖公会中进行,这一点跟以前夏侯家定下的规矩大同小异。

自从阿蛮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一己之力轻松将云州数百名修士击败之后,他的声威立刻在之王报以无比崇敬之意,希冀能在他无上光环笼罩下,自己能够过上富足安宁的生活!

夏侯一族已灭,心存不轨觊觎蛮荒城的外来势力也被清剿驱逐,现在,该是整顿城内秩序,恢复各项产业运作的时候!

夏侯一族在蛮荒城经营数千年,可谓是敛财有道!城内譬如酒楼坊市之类基本上都是夏侯家的产业,其他门派根本『插』不上手,还有每天进入蛮荒城的散修最少也有上千位之多,光是他们缴纳的进城费已是一笔庞大的数字!

最为敛财的产业还要属猎妖公会,按照过去夏侯家所立下的规矩,在蛮荒城讨生活的散修进山所得一切都必须卖给猎妖公会,由猎妖公会进行估价后,将物品所值灵晶按五成放给散修,至于另外五成就是公会抽取的佣金!

绝对不准私下跟其他坊市交易,违反规定者将会受到严厉惩罚,轻则驱逐出蛮荒城,永远不允许踏入*半步;重则会被夏侯家执法队当场诛杀!

不过,最大的改变就是猎妖公会对物品估价后,如果散修不认可所估算的价格,可以自己重新寻找买家,但是,交易时必须要在公会中进行,所得灵晶需上缴两成佣金!

只取两成佣金,那么,散修的收入就会大大增加,这比起以前跟夏侯家交易来说他们的收入提高接近三倍!

还有,猎妖公会将成立十支救援小队,每位入籍登记的散修在进山狩猎的时候,如果身陷绝境危机时,可以用传讯符通知公会,届时,公会的救援小队会立刻前去援救,这样一来,散修们生命会得到极大保障,也不会轻易陨落丧命!

当然,请求公会援救是要花费一笔极大的灵晶,要不然,这些散修有事没事就请求救援,十支救援小队就算日以继夜,也无法顾全周到。

有赏必有罚,蛮王大人谕令颁布后,若有人违反,会立刻被驱逐出*地界,永世不得踏入半步。还有一些维护城内治安秩序的规定,散修们若是违反,都会受到相应不同的惩罚!

散修冒着生命危险猎杀的妖兽还有灵『药』,经过猎妖公会估价时已经受到一重剥削,再抽取五成佣金后基本上已经所剩无几。\\wWw。Qb5.C0m//打个比方来说,采摘到一株价值一百块中品灵晶的灵『药』,散修真正能够获得的收益不足三十块中品灵晶,至于七成以上都被猎妖公会吞掉,可以这么说,夏侯家成立的猎妖公会就是在散修们头上疯狂压榨剥削的工具,贪婪无度!

随着夏侯家覆灭,蛮荒城内的产业顺理成章全部被*异族接管,至于这些产业该如何重新运作,阿蛮跟各族领聚一堂,共同商榷!

席间,各族意见不一,有的提出继续按夏侯家定下的规矩运行,有的则提出将城内散修全部驱逐出地界属于各族子民,不欢迎外来人进入!

由于柳翠跟阿蛮之间的关系,她也参与讨论商榷,并且提出自己心中独特见解。城内散修来自神州各地,他们在蛮荒城讨生活已经代代相传数千年,为*繁荣昌盛做下极大贡献。故而,不但不能将他们驱逐,反而应该重新订立新规矩,最大化保障这些散修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蛮荒城继续繁荣昌盛下去!

柳翠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城内这些散修全部离开后,不说其他的,光是酒楼坊市行业就会立马面临倒闭,至于猎妖公会,自然也面临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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